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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压力容器的制造和监检概述时间:2013-02-22 国家质检总局实行压力容器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凡**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且PV≥2.5MPa·L以及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且PV≥1.0MPa·L的压力容器都得接受监检。 标准法规 压力容器是一种使用广泛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新的压力容器相关标准汇编(第四版)上下卷二册,是2006年7月**次印刷,内容比压缩机标准汇编(上下册)还要多。但在中石化招标时,有关压缩机压力容器执行的标准**主要的有五种: 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件发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3、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4、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5、GB/T3323-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压缩机没有反应容器,只有储存容器(代号C)分离容器(进排气缓冲器、气液分离器等)(代号E)和换热容器(代号E),因为微型空压机也有一个储气罐,所以没有压力容器的压缩机,几乎是不存在的。 压力容器按压力分类,有四个压力等级: 低压容器 设计压力≥0.1MPa,且<1.6MPa(代号L) 中压容器 设计压力≥1.6MPa,且<10MPa(代号M) 高压容器 设计压力≥10MPa,且<100MPa(代号H) 超高压容器 设计压力≥100MPa的压力容器(代号U) 压缩机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 三类压力容器: (1)高压容器; (2)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等危害介质且PV乘积≥10MPa·m3; (4)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0.2MPa·m3)); (5)移动式压力容器; (6)球形储罐(V≥50m3)等。 二类压力容器: (1)中压容器; (2)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见HG20660-2000(国家石化局发布2001-06-01实施)。 一类压力容器:低压容器。 这里顺便指出两点: 1、压缩机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中冷器)等,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可不受锅检所监检,都是属类外的压力容器,所以设计结构上可以超压力容器设计规定,但所有各焊接节点都要保证全焊透并做相应的工艺评定,如原5L焊接的中冷器从24年实践来看也是安全可靠的。 2、多腔压力容器,如管壳式换热器由前端管箱、中间壳体和后端结构三部分组成。按《容规》总则规定: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但应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对各压力腔进行类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 压缩机用的管壳式换热器因换热面积没有发电厂水-水管管壳式换热器一节货运车箱大(属类外),因发电长要求设备寿命至少30年,而技术协议上要求类外容器也要经当地锅检所监检,而一般技术协议没有要求的此类类外容器也可以不受监检。见[1]。我把前端管箱,后端结构这二部分进行技术处理,就是不要封闭,做成管道及管件,而且前管道及管件不在容器监检范围,我这样处理也得到了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认,是安全可靠的。从低压、中压到高压使用寿命可确保30年不坏,而且换热性能非常好、节能和节约金属消耗。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检测等都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和《容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见表1规定。 本文来自压缩机杂志网 http://www.compressoronline.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89 |